1申报条件
(1)本市外引进,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家庭在济无自有住房;
2)申请人在济实际租房居住。
(2)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包括: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上述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毕业时间不超3年;
2)申请人与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济缴纳社会保险。
2申报办理
(1)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通申报;
(2)申请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以及电子版至单位审核;
(3)报送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