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条件
(1)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人才办”,下同)认定的A、B、C、D类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业就职;
2)申请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在济购买且拥有的唯一住房;
3)购房之日前3年内申请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2)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包括: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上述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申请人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命文件,上述人才均在济缴纳社会保险;
2)申请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购房时间需在2019年9月(含)“双创19条”政策出台以后,且住房网签时间在申请人毕业5年内;
3)申请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在济购买且拥有的唯一住房;
4)购房之日前3年内申请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2申报办理
(1)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通申报;
(2)申请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以及电子版至单位审核;
(3)报送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批复。